夏烈:直播行业如何引领网络文艺新风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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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与光明网战略合作之“网络文艺评谈”专栏
【网络文艺评谈】开栏语 为推动网络文艺评论繁荣发展,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与光明网联合策划选题,自2016年8月起,在《光明日报》、光明网、中国文艺评论网同步开设“网络文艺评谈”栏目,定期推出千字文,针对当下网络文艺热点话题做出快速反应,发表权威评论。本期微信推荐其中两篇文章(其中,作者夏烈: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网络文艺委员会副秘书长;作者胡一峰,《中国文艺评论》副主编),以飨读者。并附专栏征稿启事,投稿邮箱为:wenyi@gmw.cn,期待您的原创来稿。
直播行业如何利用市场和政府的双向规约,形成公司化、工作室化的网络直播主体,策划并丰富节目形式,选拔优秀直播从业者、优化从业者培训,值得深思和践行。
网络直播进入中国互联网文化娱乐生态场不过5年时间,但发展迅速。尤其是2015年至今,更是获得了广泛关注和参与。这一年,国内在线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家,平台用户达到2亿人,市场规模超过90亿元。到了2016年,网络直播进入全面爆发阶段,直播平台超过200家,用户人数达到3亿,市场规模超过150亿元。因为强劲的发展势头,2016年被称为“网络直播元年”。
过去几年,我们看到了O2O元年、大数据元年、物联网元年、IP元年等各种版本的元年。“元年”命名的扎堆,除了说明产业和资本热衷于制造引人注目的概念外,也在客观上展现了各种与新经济、新技术、新金融密切相关的产业变革。市场日新月异,给人一种加速迭代的感受。
以网络直播为例。网络直播的1.0阶段,内容以网民在视频网站上传的、未经编辑加工的个人生活记录或演艺秀等为主。当从网页端的直播平台播放网友的生活、演艺和互动游戏时,标志着网络直播进入2.0阶段。这时,诸如yy、斗鱼、六间房、风云直播之类的直播网站层出不穷。而今天的网络直播,早已步入了“随走、随看、随播”,也即移动直播的3.0阶段。直播内容五花八门,包括旅行、美食、综艺、军事、竞技、会展、学术等类型,形成了一整套规则拓展和宣传、赢利模式,也诞生了映客、花椒、熊猫、百度、新浪、今日头条等一些完善的直播平台。随着网络直播的风靡,“直播+”的概念也被提出和探讨。时下的很多活动,如果没有融入直播元素,那么在互联网上的影响力往往要大打折扣。
今天的网络直播平台,成为了汇聚资本、关注度于一身的热门行业。但在发展的同时,也存在一些亟需治理、亟待解决的问题。网络直播之所以采取跌破底线的方式赚钱,主要因为从业人员整体素养不高、内容转型升级能力不足。其中,色情信息无疑是最大的疾患。色情披上了网络直播的外衣而招摇过市,形成了线下的淫秽产业链条,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和公序良俗。未来,如何利用市场和政府的双向规约,形成公司化、工作室化的网络直播主体,策划并丰富节目形式,选拔优秀直播从业者、优化从业者培训,值得深思和践行。
互联网时代的文艺媒介和作品,几乎都被赋予了大众文化、商业消费属性,网络直播概莫能外。随着国家政策层面对其实施的实名制注册、内容监管等铁律,网络直播行业必须积极寻求必要的转型升级,方能继续发展。这样一来,有望倒逼产生内容的制片人化、演艺的水平提升、类型的开拓和进步、价值观的主流化追求等一些新气象。当无数满足受众观赏需求的内容通过直播平台被生产出来后,是否会进一步分化和吸收正在锐减的传统电视用户,一跃成为主流的节目播出渠道?我们的媒介转型和文化视野,应该达到一个未来学维度,使得相关研究能够既植根于实践又领先于实践。这就要求批评家具备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哲学、历史哲学知识,学会运用社会分析法,及时发现问题、提出问题,并认真思考、促进解决,真正引领网络时代的新兴文艺健康、有序地发展。
(作者夏烈: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网络文艺委员会副秘书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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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编:熊然